根据2025年湖北省化妆品抽样检验计划安排,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化妆品卖场、美容美发机构开展了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中发现的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化妆品经营者已责成相关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公告。
附件: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 附件 | ||||||||||||||||
| 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 ||||||||||||||||
| 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包装规格 | 批号(生产日期)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检验依据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结果 | 规定要求 | 检验机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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